河南:非机动车存放管理为何难执行 |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6-12-1 11:12: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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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自行车一次应收一毛钱,但目前大多非机动车停车点多收费存放自行车应该给存车人存车牌等存车凭证,但大多停车点不给。
大河报 □策划热线现场部执行记者郭致远潘国平实习生李昊琼梁志霞文
记者陈晓东图
事件回放:整顿非机动车存放
今年6月金水区物价局在全市率先探索治理非机动车收费,他们通过公示收费内容、发放存车证等措施,试图解决街头存车存在多年的老问题。金水区“试水”的尝试,引起了郑州市物价局的关注,郑州市物价局召集市内5区物价局在金水区召开现场大会,宣布成立“规范非机动车看管收费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表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物价检查所及各区物价局负责规范非机动车看管收费实施方案落实。
这次会议还决定,从6月开始,全面展开规范非机动车收费工作,各区物价局要完善非机动车停车点收费许可证办理,设立收费公示牌,办理存放车辆凭证及看管人员有效证件;7月进行监督检查,物价部门将检查各区非机动车停车点的收费许可证,查处无证收费的“黑收费场”,且检查存车凭证、看管人的证件。按照计划,到8月,市区内没有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许可证的停车点要及时到辖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治理非机动车收费问题,他们将本着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循序渐进对全市非机动车实现有效监管。
金水区物价局负责人说,目前,金水区70个非机动车停放点悬挂78个收费牌,发放数千张存车卡。“明码标价,维护多方的利益。”这位负责人称,在金水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没经过物价部门公示的,都可看作是“黑停车点”,市民有权拒绝缴费。
当时召开的非机动车管理现场会还明确表示,全市到8月街头大小近200家停车场要办理收费许可证,打击黑停车场。年底将近,这项措施落实得如何?连日来,记者进行了采访。
记者体验:停车管理有法难依
1.没人主动要懒得给地点:正道花园商厦时间:11月27日上午10时在花园路正道花园商厦前的自行车停放点记者看到,一块牌子上写着“郑州市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的核准,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场,白天(早7时到晚11时)自行车收费0.1元/次;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车收费0.5元/次;晚11时至次日早7时收费翻倍。停车10分钟以内免收费用,非机动车无锁加收一倍。在公示牌里,金水区物价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65212358。发给存车者的凭证有红绿两种颜色,且过塑凭证标明了“凭证取车,妥善保管”字样。
问及存车牌,看车女子说,物价局没严格规定必须给存车者存车牌,通常情况下,很少有顾客主动索要存车牌。“没人主动要,真懒得给存车牌。”这位女子说,一旦给了顾客存车牌,心里不由得增加了几分责任心,如果存放的自行车丢失了,自己得出高价赔偿。
2.好车子才给存车牌地点:西太康路郑州购书中心时间:11月28日上午11时西太康路郑州购书中心地处闹市区,附近路边每天流动存放的自行车、电动车有数百辆。一位李姓看车女子说,购书中心存车场规模比较大,每天至少能存二三百辆车子,有些单位的员工也把自行车固定放在这里,白天存放自行车,收费标准和其他地方一样,每辆两角钱。
记者问,存放自行车是否有存车牌?这位李姓女子称,如果存放的是电动车、摩托车以及新自行车,他们通常会在车把上挂个牌,给车主一个牌,作为取车凭证。她说,在这里存放的包月自行车,都会在车后面贴个标志,但没有票据。
3.怕丢车停别处去吧地点:银基商贸城北门附近时间:11月28日下午2时银基商贸城每天人流密集,这里可谓寸土寸金。在人行便道上,两条绳子圈出一块空地存放车子,里面排列着上百辆自行车,两名中年妇女负责看管。在现场,记者刚把自行车停在里面,一名看车女子就迎了上来:“停车五毛钱!”记者问:“郑州市物价局规定自行车停放收费一毛,为啥这里收五毛?给不给存车牌?”看车女子显得极为不耐烦:“一个月前,这里存车就涨价了,我这儿从来没给过车牌。如果怕丢把车子停到别的地方去!”言毕,转身离开。
4.两毛钱怎么开票据地点:郑州大学东门时间:11月27日中午12时记者把自行车放在存车处,一名看车女子走到跟前说,存车两毛钱,记者把钱递给她向其索要存车牌或票据时,看车女子说没有存车牌,他们那儿几年了几乎没有出现过丢失车辆的情况。“存个车就两毛钱,你觉得值得开票吗?”她反问记者。在现场,记者没有发现物价部门的收费公示牌。
现场,一位张姓市民称,郑州很多地方存车都不给车牌,这样对存车者极为不利,如果车丢了,看车者往往会以没有凭据为借口进行辩解,没凭据,丢了车子只得自认倒霉。
主管部门:新规难行原因多多
虽然有专门会议做过安排,但非机动车收费与规划管理仍存在不少的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对此怎么看呢?
二七区市政局一位负责人说,金水区非机动车存放点由办事处负责,看车人员由办事处聘用,办事处在协助物价局落实政策时,可以把政策落实到人。而二七、管城、中原等区则不同,按照1997年市政府对于非机动车属地管理原则,这些区的非机动车看管人员,分别由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和区市政局聘用。“相互交叉的用人制度,势必削弱这项政策的执行力度。”
金水区物价局张局长说,金水区作为全市率先公示非机动车存放价格的单位,新举措实施至今他们也接到了一些市民的举报,说有非机动车存放点收费反弹到公示前的价格,价格执法人员随即到现场进行了制止,“但辖区面积较大,执法人员少,监督过程中有不到位的地方”。
金水区物价局综合科周文科长说,在金水区内,非机动车存放点人员管理归办事处,他们接到群众举报乱收费,当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但无权取消看车人员的看车资格。另外,很多市民在存放自行车时不主动索要存车牌,也是造成这项新措施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看车人员、存车市民和物价部门,三方互动起来,新规才能执行得快。”
就此,市物价局收费处相关负责人称,非机动车收费公示管理均由各区物价部门管理实施,目前他们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于这项措施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不方便说”。
市民呼吁:存车管理应早规范
花园路办事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看管非机动车也是一项经营活动,看管车辆人员不但要给顾客车牌,更应该向顾客提供票据。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律师段建国说,目前,非机动车存放没有车牌和票据已经是个普遍社会现象,物价部门对此规范管理非常值得肯定。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车牌、票据是作为存车的基本凭证,车子一旦丢失存车者才有据可依。一辆自行车、电动车价值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如果在存车处丢失而又没有存车凭证,相关赔偿将很难解决。
郑州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明锁说,市民在停车场存放自行车、电动车,看车人员应当给存车者牌子,在存车人与看车人之间,存车人支付钱给看车人员,两者其实已经构成了合同关系,而存车人掏钱买了服务,看车人就应该履行物价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郑州非机动车存放管理比较混乱,这个问题早就应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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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存车点统一归公安局管理
从今年5月26日开始,辽宁省辽阳市改变了以往十几年来车辆存放由单位、个人经营的方式,将管理权限划归给公安局。以后,该市市民的停车费由该局下设的车辆存放管理所统一收取,定期上缴财政,同时该市各车辆存放场所的“看车员”一律持证上岗。
除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于内部使用的车辆存放场所外,市区范围内临街的商贸、餐饮、娱乐、医院等公共场所及居民区内的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存放点一律收归车辆管理所管理。公安局对“看车员”进行全面培训后,他们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被准许上街“看车”。
很多停车点没有这样的价格公示牌
责任编辑:风淡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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