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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出车祸将作机动车处理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8-4-8 21:35:42 来源:不详 发表评论

  宁海新闻网讯  据市交警队统计,自2006年以来宁波市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的人数已超过百人,受伤者多达一千多人。这其中80%以上都是由超标电动自行车超速引起的。

  本版3月3日曾刊登《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需谨慎》一文,在此记者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千万不要买那种时速超过50km/h,外观豪华无脚踏装置,不能实现人力骑行,重量也超过40kg的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标准的车。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购车前要仔细看看所购商品的车速、重量这两个重要技术参数是否达标,如果超标了,则该电动车不但不能上牌上路,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刮擦等事故,交警大队将会把超标电动自行车当作机动车来处理。如此,作为消费者你的损失就大了。(记者  安安  通讯员  葛秀芝)

来源:宁海新闻网
http://nh.cnnb.com.cn/gb/nhnews/news/shizheng/userobject1ai246686.html

责任编辑:风淡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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