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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之争制约行业发展中国电动自行车路在何方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6-8-28 来源:不详 设置字体【

     在中国的消费品领域,或许没有哪个产业的发展像电动自行车那样充满磨难曲折并且总是引人关注了。

    从1996年南京的大陆鸽开始推出新一代的小批量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开始,它的标准、路权以及存在的合法性就一直处于争论中。2002年,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曾以不给上牌的方式封杀电动自行车,结果使该产品长期被首都拒之门外;2004年8月,全国人大修订了《国家道路安全法》,正式承认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权利,企业和地方政府间的冲突渐渐弱化。然而前不久,广州仍然上演了交通管理部门一小时没收50辆电动车的闹剧,其没收的速度号称创造了历史纪录。十年来,反对、质疑、限制、争论、封杀始终伴随着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进程。

无所适从

    前不久,记者曾经就电动自行车的发展走访了中国目前产业集中度最高的两个省———浙江和江苏。据统计,目前仅这两个省的电动自行车产值就已经突破了200亿,在杭州、嘉兴、金华、镇江等地,大大小小的电动自行车超市以及专卖店里,各种款式的电动车琳琅满目,生意兴隆,据经销商介绍,越是超标超重的产品,越是受欢迎。

    不过,在表面繁华的背后,却有暗流在涌动。因为新国标迟迟不能“落听”,而消费者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又是如此迫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者和经销商们常常会陷入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不符合老国标的、占电动自行车总量至少60%的轻型电动车,其法律地位迄今未解决。一些地方势力便借此“区别对待”,比如华南某地就宣布,符合老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放行,不符合老国标的轻型电动车一律封杀。

    上路即属违法,轻型电动车这种普遍的违法状态,让企业每天都要付出高昂成本。在金华,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厂商每年都要拿出几十万元来报销经销商们的罚款。

明晰概念方可规避争端

    电动自行车行业从诞生的那天起,就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阻碍甚至封杀。历经磨难后,2004年,全国人大修订了《国家道路安全法》,正式承认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权利。北京等地也相继对电动自行车开禁。来自行业外部的阻力渐渐弱化,但是来自行业内部的矛盾冲突开始突显出来。管理体制和标准化技术的滞后等因素已经成为阻碍行业发展的瓶颈。

专家认为,要解决电动自行车的内扰,应尽快修订新的国家标准和完善现有标准,这样才能为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铺平道路。

    “通过国标修订质疑的风波,使我们更加认识到,电动自行车应该归属于自行车的范畴,并应纳入自行车产品系列;行业中有些企业有意将电动摩托车纳入自行车标准的范畴,并享受非机动的待遇。这样一来会混淆视听,给交通管理部门带来混乱,给消费者的骑行带来安全隐患。”王凤和向记者表示,为了明确区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他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组织制定电动摩托车的相关标准,“这样对于两种产品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中国经济报告课题组秘书长张诗雨认为,造成这场标准之争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体制滞后与企业利益间的矛盾。面对轻型电动车这样跨行业、跨领域的产业化生产方式,以及其对高新技术的快速吸纳和产业化推广能力,CBA受自身职能和技术背景条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中国标准化委员会技术部主任张秀春则认为,目前,我国轻型电动车行业只有《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电动轮椅车》两个国家标准,许多城市也是按照该方面标准的要求授予了电动自行车的上路权。但是标准的滞后导致轻型电动车产品技术上归类不清,其他类型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的轻型电动车也无法获得上路权。

    张秀春认为,正是这种尴尬地位导致企业为了获得上路权,想方设法向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靠拢,将许多其他类型的轻型电动车产品冠上“电动自行车”的名称,鱼目混珠。“应该尽快修订《道路车辆分类管理与代码》国家标准并制订急需标准和完善现有标准,为产业发展铺平道路。” 

    “应另外制订独立的标准体系,让受到老百姓欢迎的所谓‘超标’的电动车尽快有合法的身份。”多年从事电动车研究的清华大学马贵龙教授也表示,这样才能够让“双方都不为难。”

责任编辑:风淡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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