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正处在风口浪尖上的广大电动车业者,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就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的几点意见
引之: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号广州交警全面禁止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对消费者处以罚款,没收车辆,甚至严重的处以拘留。于是反禁电声浪高涨,广东一百一十家企业,9133名消费者,行业代表联合签名,万人上访维权行动铺天盖地,媒体、网上、百姓诉求一浪高过一浪。如此“小事”如何被“搞大”呢?关键问题:交管部门一直不听这些诉求到今天为止未做出任何沟通行动,一直保持沉默。基于此,我综合各个方面的意见,向上级反映,希望交管部门是不是跟我们坐下来谈谈。心平气和地来寻求一种妥当的办法来解决。
一:从法律层面上来分析“禁电令”存在一些瑕疵
1、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现在广州交警依据机动车予以罚款,禁行是与上位法相违背的。
2、广东省人大对电动车问题曾特别规定:地方市级人民政府若要限制电动车,应充分征求民意。广州市交警虽然采取了几次座谈会但未邀请电动车行业的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参加。
3、广州市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在罚款事项和收缴原因填写时,张冠李戴,明明是电动车的写成摩托车,明明是强行扣压,写成是拒绝罚款,已引起民众极大不满,有消费者把交警正告上法庭。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精神来看“禁电令”容易把小事搞大,引起人民内部矛盾,诱发社会动荡。
1、事实上,禁止摩托车后,作为初级代步工具只有两种,一种是自行车,一种是电动的自行车,由于老年人,妇女、学生体力较弱,需要这种省力的交通工具作为代步工具,因此电动自行车成为老百姓最理想的交通工具,目前全国共有约4000万用户。若广州禁止电动车,这一部分人的生活,工作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同时一些以电动车作为谋求生计的用户,将会生存困难。
2、目前广东电动车生产厂家一百一十多家,配件厂家三百多家,从业人员近六万人。此六万人面临着下岗,此四百多家的企业的老板面临着近五亿多的财产灰飞烟灭。近三十万电动车用户的财产将会损失,他们出行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3、广州电动车用量只占全国电动车事业中不足三十分之一的分量,这次广州的禁电令在全国开创先例,引起全国近千万人的声讨,对广州市形象影响很坏,网民呼吁广州市政府“近学深圳、远学北京”,我看不仅如此,广州在此事的处理上远不及上海、苏州、杭州、北京等城市来得聪明。全国其它城市早就非常规范化的上牌管理了,而且把电动车产业做成创新型经济的新亮点、城市的新名片。无锡一年就有400万辆电动车输出到世界各地,产值过百亿人民币,天津把电动车的发展作为城市创新经济、循环经济的重要来源,预计两年后,产销量过一千万台,工业产值在二百亿人民币,广州市在对待电动车的态度上可能会失去商机,在全国带了这个坏样,只会引起其它城市人民的唾骂。
三、从“能源安全”战略上看发展电动车的必要性
1、动力能源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次能源,如:油、汽、煤;另一类是二次能源,如充电电池。一次能源是死亡性能源不可再生,而二次能源是“可以重复利用”。如铅酸蓄电池可以使用500到600次,电池废了之后回炉冶炼又做成一只新电池。可以循环反复使用上千年甚至上万年。因此,突破能源的概念,全球科学家大都在二次能源上做文章。如光能、生物化学能源、二次充电能源,因此我们要尽量少用一次能源,多鼓励使用二次能源,否则我们把地下的这点一次能源用完,几十年后再用什么呢?因此现在必须倡导多能源并列使用,广州交警这次禁电令,显然违背“节约型社会”、“循环经济型社会”的中央精神。
2、鼓励电动车的使用,同样也节约了电能。每年中国有280万吨以上的精铅,若50%用到电动车电池上,则有一亿辆电动车可以行驶。电动车是白天行驶,晚上充电。我们国家的电力是白天不足,晚上富余,若用电池把晚上的电存起来,第二天白天用,即节约了汽油,又节约了电力,一天汽油可以节约多少呢?以摩托车为例,每百公里耗油2升,若一辆电动车按每天50公里行驶里程,一亿辆电动车每天就节约1亿升汽油。一年下来节约3650万吨汽油,从节约电来讲,每天每台车按耗电1.5度,则一年下来节约547.5亿度电,有专家说发展电动车就相当于修 了3个大型水利发电站。(说明:白天电力是波峰用电,晚上是波谷用电,若不用晚上电大部分浪费掉了)。
四、从国际政府层面上看——发展电动车势在必行。
1、目前世界上各国都在鼓励和发展电动车,在西方发达国家,只要你不用汽车,不用一次能源,政府给你补助。比如:德国买电动自行车政府补助60%-80%,美国补助80%,台湾是补助6000台币,只要你不用石油,政府都是鼓励的,又如欧洲对太阳能用户补助达60%以上。
2、现在我们国家老百姓自己喜欢用这种电动车,政府还不允许真是不可思议。因此广州“禁电令”一出,外界媒体一边倒,骂声一片。
3、由于中国本土市场非常大,电动车销售每年均在100%以上速度递增,国外也大量向中国进口,目前电动车已经进成一个巨大的产业链,在全国近千亿销售,上百万人的产品大军已经形成,之所以有如此迅猛的发展,一是国内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是海外市场的拉动。
五、如果广州“禁止电动车”政府是最大受害者
1、当从利益上来看“禁电令”出台是电动车厂家的利益集团受到致命打击,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一部分优秀的企业家、经销商、优秀的人才、熟练的工人马上可以转移到政策环境非常好的天津、上海、无锡、苏州。由于他们优秀,照样可以创造一番事业。
2、但是广州市交警就不同了, 管不好交通就拿电动车出气,一棍子打死,然而打死之后,交通更加槽糕,交通更加堵塞了,汽车更加加重城市的污染。而且,这样一个创新经济产业让其它城市抓住了机会,广州醒悟过来再想发展都召不回这批被你们赶走的产业大军中的优秀人才。
3、从GPP来看,未来仍是一块很大的蛋糕,以年产6000万台计算,2000万台出口,则销售收入应是1200亿人民币,拉动上下游产生则是3600亿,以25%的边际贡献计算,则是900亿的GPP贡献,以后这块产业的成长,广东能分到一块多大的蛋糕。
4、目前电动汽车的发展无疑会成为“后石油时代”经济的支住,若棒杀了现在的电动自行车,广东还会有电动汽车的生存土壤吗?
基于上述五个方面的要素,我们特向广东方面的领导反映上述问题,要求尽快召开一次公开、公正、民主的听证会,把“禁电令”改为“准行令”,不要一刀切,慢慢规范管理,在“准行令”未颁布以前,暂缓执行“禁电令”。
广东省自行车协会
电动车工作小组
200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