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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则楚:质疑“禁电令”合法性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6-12-19 8:54:35 来源:不详 设置字体【

      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对电动自行车解禁上牌之后,11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1月15日起,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广东省政协委员王则楚认为,这是一项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考问的决策。

  近日,王则楚撰文《禁行电动车,开个通报会就行了吗》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财产权和财产使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益,法无禁止就有使用的权利,这是以民为本的和谐社会观的核心。老百姓买了东西,就是为了消费,不让消费,就是剥夺了他的消费权,而剥夺其消费权,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来决定,决不是政府的某个部门向媒体开个发布会就可实行的。也就是说,作为政府的部门,公安部门不能擅自取消使用电动自行车,要禁止使用,必须通过人大授权。

  王则楚在文中呼吁人大审查广州市公安局以发布会形式禁行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如需禁行,也须依法授权,以保证禁行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风淡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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