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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部电动车行业峰会在郑举行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7-1-22 9:21:07 来源:不详 设置字体【

核心提示

  从1995年我国第一台轻型电动车在清华大学面世,到2006年全国产销量突破1800万辆大关,首次超过摩托车,再到广州的“禁电”行动,电动车正在高速发展着,同时也在遭遇着方方面面的麻烦。电动车是禁还是放?老标准与“摩托化”的市场现状如何对接?20日,来自国内的学者、各大电动车厂商以及省市各主管部门的代表,聚集在郑州,举行了“2007电动之春——中国中部电动车行业峰会”,探讨电动车行业的发展规律及前景。

  电动车之春背景篇

  经过10余年的发展,电动车不仅成为百姓广泛接受的新型交通工具,也铸造了一个以节能环保为特点的朝阳产业。然而,像许多新生事物一样,电动车的发展道路充满了希望,也布满了荆棘。特别是近两年来,由于电动车的不断创新和升级换代,一方面是百姓叫好,另一方面是广州、珠海等个别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紧急叫停。现行《电动车通用技术标准》更是成为业内争议的焦点,并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重新审订。

  在这种复杂的背景条件下,1月20日上午,“2007电动之春——中国中部电动车行业峰会”在郑州市大河锦江饭店白云厅开幕。

  此次峰会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作为主管单位,由大河报社、第四届中原电动车招商洽谈会暨大河购车节组委会主办。

  开幕式上,大河报总编辑身着节日盛装,向前来参加峰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首席专家、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康艳兵博士,电动车营销专家高乃龙等嘉宾和我省人大、发改委、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及各地知名电动车厂商代表表示欢迎。

  电动车之春现状篇

  正如与会人员所言,现实生活中,我们对电动车是宽容的,也是欢迎的。

  关于广大市民对电动车的态度,记者在街头做了随机调查。

  在一饭店送外卖的小王介绍,选择电动车送外卖方便了许多,花钱不多,却很实惠方便,着实感觉到了它的好处。邮政投递员小赵介绍,自2005年以来,邮政系统开始引入电动车作为投递交通工具,达到了提高时效的目的。有很多市民表示,电动自行车有着便民的好处,限会比禁效果好。对于轻便又可以代步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一棍子打死。在机关上班的刘先生说,电动自行车速度快、价格便宜,可以随意穿行在大街小巷,很适合工薪阶层。

  与受欢迎程度成正比,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也很突出。21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郑州市农业路与文化路交叉口看到,先后有25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有12辆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抢道行驶,其中一辆将一正常拐弯行驶的汽车刮蹭,有6辆电动自行车载人,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其速度比摩托车慢不了多少。旁边的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电动车成了他们日常管理中最头疼的对象。

  11时许,郑州市文化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记者在不足20分钟时间里,发现了25辆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记者随后在另外两个大路口发现有44辆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对此,交巡警和交通协管员大都采取较宽容的态度,最多只是说说了事,没有对电动车进行罚款的。

  电动车之春问题篇

  对于电动车,我省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在峰会上,第一个上台发言的省发改委能源处的杨鲁生先生这样讲:“电动车选择电,而不是气和油,我们应该无歧视地面对,无歧视地容纳,肯定其在改变能源结构中所做出的努力。”

  澳柯玛集团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北京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及我省的河南屹林商贸有限公司等厂商都在为电动车行业摇旗呐喊。浙江绿源的董事长倪捷甚至将国家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循环经济”总体要求与电动车行业相对照,证实电动车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的康艳兵博士、省发改委能源处的杨鲁生在对中国和我省的能源形势、环保形势等做了介绍后,大家的一致意见是节能、环保、省钱、便利、占用空间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动车及其产业,值得发展,也具有发展的潜力和存在理由,但困扰其健康发展的因素也不少,特别是在政策和标准问题上,表现得尤其突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强调,从我国现有法律和法规上看,对电动车一直是扶持态度,如电动车面世后的“17761-1999”标准,以及《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对电动自行车的界定,所以才会使电动车蓬勃向上发展。河南省对电动车更是一直持着宽容的态度,主要原因就是考虑到了其方便普通百姓的出行。但电动车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一些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特别是在车速等方面擅自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出现车速过快、刹车不灵等问题,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更为严峻的是其越来越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一些城市对电动车的不冷静的封杀。

  在谈到电动车发展问题时,澳柯玛的副总裁薛泰安指出,“除了外部压力外,最重要的还有来自电动车行业内部的不和谐因素和声音,如行业优势品牌不突出,进入门槛低,发展良莠不齐、同质化产品严重,特别是标准滞后,生产商和经销商都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

  电动车之春前景篇

  省人大法制室的姚福安处长呼吁,对电动车应实行分类管理。当然分类并不是歧视,而是为了更便于管理,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也有这方面的要求。各地在对电动车管理中存在概念模糊的问题,目前制约电动车发展的瓶颈也在于此。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都是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范畴,而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则在机动车范畴,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才更科学。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的李凯军处长认为,已经发布的标准就是法律规范,所有厂家必须遵守。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早在1999年国家就已经发布,而电动摩托车却没有标准。这个老标准多年没有修订,已不符合当前市场实际,这一点上政府有责任,但更多的是企业自身的责任。目前,企业完全可以主动来做制定国家标准这项工作,通过国家发布。在现代企业理念中有“得标准者得天下”之说,这一点众多的电动车厂商并没有清醒的认识。

  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的雷生云处长说:电动车为广大消费者的出行带来了福音,以较低的成本、较小的资源代价,却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所以电动车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合理性。我们在对其前景看好、产业支持的同时,也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近些年来消费者投诉上升非常快,如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宣传中夸大其词、售后服务没有保障等等,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河南省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发曾教授谈及电动车在城市的生存空间时,称由于受城市规划限制,目前只能在非机动车道内混行,从长远来看,还是应该在机动车道内辟出小的空间,分道行驶,城市中应该有电动车一席之地。

  大家在用四季来形容电动车的发展时,澳柯玛的副总裁薛泰安先生称用“电动之春”来比喻现在的电动车发展形势很恰当。有代表提出,春天来了,夏天就不远了,秋天也正悄悄向我们走来,其实最美的还是秋,它代表着成熟、完善和收获。

  来源:大河报
http://www.hnsc.com.cn/news/2007/01/22/152158.htm 

责任编辑:风淡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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