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对我自行车鞍座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相关企业应关注事态发展,积极应对 记者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了解到,3月10日我驻欧盟使团经商参处接到照会,欧盟委员会拟对我输欧自行车鞍座(海关编码:87149500)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机电商会机械行业一部主任张培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欧委会已照会我国,因此离正式立案时间不会太长,提醒企业积极应对,及早准备应诉材料,证实企业不存在倾销行为。 按照欧盟反倾销法律,一旦欧委会通过调查,认定我国对欧盟出口的自行车鞍座存在倾销、倾销进口对欧盟内产业造成损害以及两者间存在因果关系等,将会对我国出口欧盟的自行车鞍座征收反倾销税,这将影响到我国涉案企业对欧出口。而如果欧委会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应诉企业须在10内提交替代国的相关资料,15天内提交申请抽样表,15或21天内提交市场经济问卷,37天内提交反倾销调查大问卷,时间非常紧迫。经记者了解,欧盟市场尽管不是我自行车鞍座出口的主要市场,但仍占据一定份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欧洲是自行车产业的发源地,这一产业在欧洲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行车的生产重心逐渐向日本、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转移,欧洲本土的自行车产业市场竞争力便有所减弱。但是欧盟对自行车产业的保护意识仍然很强。 过去欧盟一直针对中国的自行车整车征收高关税,2005年7月14日欧盟再次提高了对我自行车的反倾销关税;欧盟也曾对自行车零部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反规避调查,对自行车车架、前叉等主要零部件征收过反倾销税。但据了解,像此次单独对自行车鞍座这样某个单独的零部件进行反倾销还是较为少见的。业内人士表示,这有可能是对中国自行车行业整体限制的延伸。 机电商会法律部陈惠清介绍,为帮助企业做好应诉准备,商会将在北京举办应诉准备工作会议,介绍欧盟反倾销相关法律,与企业商讨应对该案的步骤和策略,包括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无损害抗辩问题、聘请律师问题等。陈惠清告诉记者,目前商会已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通知相关企业,目前一些大型出口企业对此反应较为积极。 张培生建议,企业除了积极应诉保住欧盟市场外,还应该有计划的将重点市场进行转移,多渠道开发欧盟周边市场。因为健康发展的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是多层次的,中国产品可凭借自身优势,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 相关链接 欧盟对中国自行车及零部件进行反倾销概况 1991年10月11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3年9月9日,欧盟对此案作出终裁,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征收30.6%的反倾销税。 1996年4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1997年1月10日,欧盟对此案作出终裁,将对自行车的反倾销税延伸至自行车零部件。 1998年9月1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0年7月14日,欧盟对此案作出终裁,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征收30.6%的反倾销税。2004年4月29日,欧盟对此案作出终裁,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征收48.5%的反倾销税。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