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浙江自行车网 - 浙江动态
杭州暂不实行机动车总量控制,电动车超速罚50元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7-12-27 9:45:30 来源:浙江在线 发表评论

   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 昨天上午,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重点听取了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说明及审议结果报告。

  由于近期电动车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使得《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特别引人关注。

  “总量控制”“流量控制”一字之差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在初稿草案中曾提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保有量情况,在市区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滨江区对汽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总量控制。”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立法咨询委员会相关委员认为,车辆总量控制问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存在争议。经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的条例把这条改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保有量情况,可以实行道路交通流量控制。”

  “总量控制”到“流量控制”的一字之差,含义也有所不同。“总量控制”是说要对车辆上牌实行限制,“流量控制”则是指交通管理办法。“流量控制”总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方式:路口卡口、禁止左转、单行线、单双号通行等。

  电动车超速、未携带行驶证要罚款

  对于电动车,条例提出要加强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改动、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规定其车速不得超过国家的规定时速。

  如故意遮挡、污损车号牌或改动、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携带行驶证的,都将受到警告或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车辆至处理完毕。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过国家规定的行驶时速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

  今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将对有关法规草案进行表决。

出处: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07/12/27/009089989.shtml 

责任编辑:风淡些


声明:凡未注明来源浙江自行车网的信息均为转载信息。文章观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快速地传播行业信息,由于时间和精力的关系,未能对转载内容的真实性逐一考证,仅供参考。在采集录入的时候未能及时通知信息版权所有者,谨向你们表示感谢。如果您觉得本站发布的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您的意见。
网友评论(查看完整评论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立场。
大名: 评论需知
邮箱:
内容:
验证码:
相关资源
  • 明年杭州实施交通“慢行系统”工程 [2007-12-26]
  • 杭州:今后销售的电动车限速装置必须内置 [2007-12-19]
  • 杭州永利摩托车公司——创新缔造精品 [2007-12-18]
  • 杭州:明年城管工作重点还路于行人和骑车人 [2007-12-10]
  • 全国自行车行业媒体联谊会在杭州成立 [2007-12-5]
  • 华达展览等10家企业获“2007年度杭州市优秀会展企业”称号 [2007-11-29]
  • 杭州:交警严查大功率电动车 [2007-11-21]
  • 杭州:电动自行车上牌整改,电池、电机是重点。 [2007-11-19]
  • 杭州: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实施90天交通整治 [2007-11-16]
  • 杭州;超速依旧,交警开不出罚单,电动车限速遇尴尬 [200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