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行业协会评估试点结果的通报
mjzz.zjmz.gov.cn 2009年04月23日 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
浙民民〔2009〕83号
各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精神,我厅于2008年12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民民〔2008〕241号),组织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经申请单位自评、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专家评估小组综合评估、评估委员会审核、公示、登记管理机关确认等程序,全省性行业协会评估试点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9家全省性行业协会评估等级结果通报如下:
一、5A级行业协会(5家)
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
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
二、4A级行业协会(4家)
浙江省水泥协会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浙江省银行业协会
浙江省农业机械工业行业协会
希望首批获得评估等级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再接再厉,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为会员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浙江省民政厅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