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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举办全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
作者:方祖汉 点击: 时间:2009-6-29 10:27:31 来源:浙江自行车网 设置字体【

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举办全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
 
浙江省组织自行车协会等五家5A级协会派代表参加
     6月17日---18日,由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举办的全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在兰州西北宾馆举行。全国17个省、市各种社团组织及民间组织管理部门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浙江省民政厅十分重视本次培训班,组织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省保险协会、省服装协会、省皮革协会、省建筑协会5家浙江省首批5A级协会派代表参加。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张伟林、石奇仁主任等领导还专门为浙江学员送行,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培训班上,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廖鸿、基金管理处处长刘忠祥、管理二处副处长李伟、执法监察办公室副处长余永龙分别就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社会团体的管理、社会组织常见违法行为及案例等内容进行了讲课,内容十分丰富。
    从授课内容中获悉,截止2008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总量达41.36万个,其中全国性的行业协会645个,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门类,而且仍以每年10—15%的速度在发展,社会组织的专兼职从业人员近达1000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领域活跃着5.9万个行业协会,各社团组织在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反映合理诉求、平衡各方利益、调节贸易纠纷、加强市场交流,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总体上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每万人拥有民间非营利组织,德国拥有110个、日本拥有97个、美国拥有52个、阿根廷25个、新加坡14.5个、巴西13个,而我国仅有拥有2.1个。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近年来,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国家领导人多次对社会组织工作做出重要批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方向进一步明确。目前国家相关部门都在积极制定社会组织建设的相应的政策、法规,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使我国社会组织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和格局。
     不少学员在课上就人才机制、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得到了授课老师的现场解答。课后,学员们还进行了相互交流。(方祖汉文/摄)
 
                         1 培训班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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