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张顺荣理事长表示:
要以“全国先进”为动力,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下达《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决定》授予中国企业联合会等595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再次榜上有名。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理事长张顺荣在喜悉民政部《决定》的消息后,当即表示;2004年民政部首次开展“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评选,那年浙江自行车协会也喜获“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时隔5年,浙江省自行车协会再次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确实值得欣喜!也来自不易。我首先要感谢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对协会工作的重视,感谢他们一直来对浙江自行车行业协会工作的支持和肯定!其次要感谢中国自行车协会和兄弟省市协会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最后要感谢广大会员企业一贯以来对协会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浙江自行车行业协会的成绩和荣誉与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与是广大会员企业的信任、支持密不可分。
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一直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协会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以“为行业服务,促行业发展”为宗旨,提出“全面服务、热情服务、便捷服务、优质服务、无偿服务”的工作内容,为企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稳定发展等方面做深入细致的服务工作。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努力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使协会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并在指导行业应对世界经济危机挑战、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大协会职能转变,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其他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们更要以他们为榜样,以“全国先进”为动力,戒骄戒躁、决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再接再厉使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浙江自行车产业的更大发展再作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