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开展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中国平安网 陈涛 摄)
新华网消息: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2月28日上午10时,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开展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开展自行车被盗整治行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指出,开展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六个部门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采取的重要举措。所以,为什么开展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简单地用四句话来概括:第一,人民群众有反映;第二,党和政府有要求;第三,社会治安有需要;第四,综合整治有条件。现在已经到了下大决心,有条件集中整治的时候了。
公安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四个特点
2月28日上午10时,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代表各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指出此次专项行动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全国首次开展。第二,综合治理。第三,源头管理。第四,依靠群众。
公安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七项措施
2月28日上午10时,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代表各单位通报有关情况,介绍了此次专项行动的七项主要措施。第一、打团伙。第二、端窝点。第三、抓现行。第四、建设施。第五、开渠道。第六、定规范。第七、严责任。
公安部:举报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奖励5000元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指出,我们2月28号将对外正式发布举报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奖励的公告。这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奖励公告。最高标准是5000元。欢迎群众来举报,共同参与这项治理工作。
中央综治办把整治自行车被盗纳入到平安建设之中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督导室副主任崔红星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中央综治办将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到全国的平安建设之中,纳入到平安社区和平安考核当中。
于法昌:工商部门要做好"211"工作遏制自行车被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于法昌指出,我们做好四项工作,简称“211”:“2”是代表把住两个关口,第一个是严把市场准入。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凡是从事自行车交易的,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之后方可经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严厉取缔非法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第二个严把是严把商品准入。
刘洪生:将制定编码规则从源头加强对自行车监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督司副司长刘洪生强调,自行车安全管理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到公安机关的是要建立一个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因为盗窃自行车的量确实比较大,在全国的范围内还没有建立系统。但是,现在建立了盗窃机动车信息系统,这个效果非常好。
各地商务部门要引导消费者不购买来历不明自行车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司长王沪生指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专项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社会、平安社会的建立。因此,商务部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