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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买电动车须先看“准生证”,产品目录中旬公布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6-1-10 来源:不详 设置字体【

    今年1月4日起,一直身为“黑户”的电动自行车 有了“户口”,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领取牌证后可合法上路。最近几天,陆续有市民来电咨询有关电动车上牌的问题。昨天(1月8日),交管部门就这些问题作了详细答复。交管部门提醒,市民最好在准予登记电动车产品目录公布后按目录购买电动车。

    ■购车范围

    目录预计1月中旬公布

    市民王先生反映:现在电动自行车能合法上路了,我也特别想买一辆,但是前几天新闻里说,最好暂时先别买,等产品目录公布后再买,那产品目录什么时候公布呢?

    回复:交管部门特别提醒正准备购买电动车的市民,由于本市一些商家非法销售的燃油助力车、电驱动二、三轮车,不符合发牌规定,因此最好在准予登记电动车产品目录公布后按目录购买,以免到时不能登记领牌。由于产品目录由工商部门公布,因此建议市民适时关注一下工商部门的消息,预计公布的时间在1月中旬。

    ■上牌费用

    办牌证需交10元费用

    市民严女士反映:我的电动自行车已骑了一年多,现在上牌骑起来心里也踏实些。我想知道办理牌证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都有哪些程序。

    回复:需要提交车辆合格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和表明车辆来历证明的本市统一的正规发票。外地人需要身份证和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发票上必须明确写明车主姓名、车辆品牌、颜色和型号等要素。

    办理牌证要过三关,先是验车,过关后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最后领牌证,另外还需交纳9元车号牌工本费和1元行驶证工本费,共10元。

    ■上牌凭证

    发票丢失可凭证明办理

    家住东城区的李小姐反映:电动车上牌需要购买时的发票,可是我的车是两年前买的,发票早就找不到了,那家店也不一定能找到,即使找到了店也不一定能给我补开一张,没了发票我该怎么上牌?

    回复:根据上牌头两天常有市民反映丢了发票没法上牌的问题,交管部门于6日紧急出台了变通措施,凭着有关凭证也能办理上牌,但只针对1月1日前购买的车,并且必须在本月31日前办完。

    在1月1日前买车并已丢失发票的车主,可以凭所在单位证明,或者居住、暂住地居委会(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等相关凭证,在1月31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月1日前买车已遗失车辆合格证的车主,也必须赶在1月31日前办理登记。

    由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凭证,必须包含六个要素:车主姓名,购车时间,车辆厂牌型号,车身颜色,发票丢失情况,并加盖开具证明的单位公章。

    ■上牌地点

    跨区到就近登记站可办牌证

    家住劲松附近的张先生反映:我们家住劲松附近,而朝阳区的登记站设在亚运村交通队内,这跑一趟对我们来说可不近。我们能不能就近到派出所办理牌证?

    回复:不能就近到派出所上车牌,和不能到交管部门上户口的道理是一样的。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需要专业的设备、系统以及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因此只能在现有的19家登记站,而不能就近到派出所办理。为了方便市民,跨区到就近的登记站都可以顺利办理。

   ■上牌时间

    登记站周末不休

    市民顾女士反映:新闻报道称这两天登记站办理的人很多,要排很长的队,我想去办理又怕排队耽误时间,但是如果不赶紧办的话,又担心被罚。

    回复:前两天登记站出现“扎堆”现象,因此希望市民尽量错开早上的高峰时间。事实上,为了方便市民,登记站周末都不休息,每天从早上8时到中午11时,下午1时到5时都可以办理。

    ■特 例

    持临时牌照不用重新领牌证

    市民刘先生反映:我是前两年买的电动车,买后办了一个临时牌照,有效期到2005年12月31日为止,我现在办理牌证和别人有什么不同之处?

    回复:办有临时牌照的车主现在不用重新申领牌证。于2002年8月核发的临时牌照虽然有效期只到2005年12月31日为止,但继续有效,因此车主不用换领新牌证。

    ■上牌条件

    整车重于40公斤不发牌

    家住天通苑地区的吴先生反映:我准备这几天抽时间去验车领牌,不知道验车到底验些什么?如果不过关,我的车以后就不能骑了吗?

    回复:验车是办证的第一关,必须合格才能进入接下来的第二关、第三关。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法定技术条件的一律不予上牌。因此验车时除了验相关的证件手续外,还要验车是不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是不是只有前后两个车轮。对于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的一律不予核发牌证。

    车主领到牌证后,要按规定将车牌安装在车前的显眼位置,比如安装在车筐内侧位置,上路行驶时还要随身携带行驶证。从2月15日起,交管部门将加大对电动车整顿力度,如果没“户口”的车上路的话,将被当场罚款20元。如果拒绝缴纳罚款,电动车会被当场扣留,在车主接受完处罚后才能领回车辆。

    ■车速限制

    限速15公里/小时

    家住旧宫附近的哈女士反映:经常看见路上有人把电动车骑得飞快,在自行车队伍里穿来穿去超车,太危险了。现在电动车合法上路了,随着路面上电动车数量的增多,有哪些举措对电动车车速进行限制?

    回复:能领到牌证的电动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前后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并且位列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它们的限速是15公里/小时,因此不可能在路上骑得“飞快”。至于那些能在路面上骑得“飞快”的车更多的可能是燃油助力车等,这些车今后都将不允许上路。

    ■相 关

    售燃油助力车将受罚

    家住百万庄的马先生反映:电动车能上牌合法上路,但是燃油助力车却被彻底“封杀”了,我们家就有一辆燃油助力车,这种政策的变化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

    回复: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燃油助力车及电驱动二、三轮车管理的通告,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车违法上路一律扣留并处罚款。

    出于安全、环保等因素考虑,对燃油助力车明确规定为不予登记核发牌证,并禁止上路。如果车主违法驾驶上路,将被处罚。除此之外,有关部门一旦发现本市有生产、销售这种车辆的商家,也将处罚。

责任编辑:风淡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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