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龙滢 实习生潘锡珩)武汉地区的电动自行车的售后服务将有章可循了,《武汉地区电动自行车商品三包规定(试行)》,将从明年元月1日起施行。
昨日召开的武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工作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规定。《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整车跑偏、明显抖动包修1年;电动自行车在售出七天内发生非人为的车架、电机重大性能故障,用户不接受维修或换货时,应予退货,并按购机价格一次性付清货款。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商应先为用户办理退货,然后再向厂家退货或换新车。
同时,电动自行车售出15日内主要部件(除蓄电池、充电器外)发生《三包细则》内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除蓄电池、充电器外)发生《三包细则》内的性能故障,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用户要求换货时,予以换货;对已使用过的电动自行车每日按整车的千分之三收取折旧费。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电动车的“三包规定”,仅武汉地区每年的投诉高达400多起,投诉结案率仅60%左右。
据悉,若国家出台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附: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部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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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名称 |
故障现象 |
保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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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 |
跑偏、整车明显抖动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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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 |
电机失灵、外壳破裂、线圈损坏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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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 |
漏液、外壳自然破损、容量严重不足60%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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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器 |
失灵、无法工作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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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器 |
失灵、烧坏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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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架 |
断裂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