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举行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限行听证会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
3月9日,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为了进一步缓解我市市区道路交通压力,解决道路交通拥堵,提高我市城市交通通行能力,市公安局今日在媒体刊发《关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部分路段限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向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对《通告》的意见、建议,该局近期还将举行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具体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听证时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二、听证地点:福州大饭店五楼国际会议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斗东路;
三、听证报名办法: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接受电话报名或者来信报名,报名听证陈述人,须同时告知(听证内容)所发言的论点,即支持或反对听证内容中所涉及《通告》的相关条款。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报名旁听。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3月16日17时30分
报名电话:87027000
传真:87551938(全天24小时)
来信报名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20号,收信人: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巡逻勤务大队,邮政编码:350001。
四、听证内容: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时间
方案一:每天上午7:00——19:00。
方案二:每天上午7:30——18:30。
(二)限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通行路线。
五一北路(东大路口至国货路口)、五四路(东大路口至华林路口)的道路在上述时间限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但允许东西向横穿通过湖东路、永安街、东大路、古田路、群众路路口。
五、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条件、名额和产生的方式:
(一) 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报名条件:只要对听证
内容相关条款有支持或者反对意见的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名额:听证陈述人20名,听证旁听人50名;
(三)产生的方式:听证陈述人的产生是按照支持、反对意见对等的原则遴选,由会议组织者确定:听证旁听人的产生是由会议组织者确定,并于3月23日前通知参加人。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http://www.fj.xinhuanet.com/news/2007-03/09/content_94718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