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核准每车登记费用,电动车12元燃助车32元 |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7-7-9 9:15:3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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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了解到,省物价局7月3日正式发布《关于非机动车号牌和临时通行标志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按照规定,电动车登记每车收费12元,燃助车登记每车收费32元。
据了解,目前非机动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工本费,已经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立项,省物价局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为:非机动车号牌(含登记证,不含自行车,下同)工本费每车12元(其中含登记证工本费2元);临时通行标志(对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工本费每车32元(其中含登记证工本费2元);非机动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和登记证因损坏、遗失需要补发和换发时,收费标准仍按上述规定执行;对列入城乡低保的人员,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时,凭本人身份证及城乡低保卡(证),免收非机动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工本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免收登记费。
物价部门在这份函中特别强调,各级公安部门严禁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同时,收费单位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据介绍,新标准将于即日起执行,其执行期为2年。
出处:http://www.ah.xinhuanet.com/news2005/2007-07/06/content_10495820.htm
责任编辑:风淡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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