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浙江自行车网 - 其他省市政策
成都:9月1日起,买二手自行车实行“实名制”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7-8-13 9:11:44 来源:不详 设置字体【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商务局召开的二手交易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规范市场的交易行为,从9月1日起,市民只能在指定的20个定点自行车交易市场买二手自行车。同时,二手自行车交易将实行“实名制”,包括自行车的来源和卖方信息都要登记在案。

  过去,二手自行车无需验证身份就可以自由交易,这让盗抢者有了可乘之机,车主却有车难觅。为了规范二手自行车交易市场,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公安局和成都市工商局联合起草了《成都市二手自行车交易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按照《意见》规定,对二手自行车交易建立报备制度,从事二手自行车交易的企业,必须向有关方面提供准确的购销资料。

  按照规定,收购二手自行车时,企业要先核对出售者身份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还要核对收购的自行车是否与出售者所说的情况相符;最后还要核对此车是否与发票或销售凭证相符。随后,企业还要如实填写《二手自行车收购台帐》和《二手自行车销售台帐》,两个台帐中,收购者要分别填写出售人、购买者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件号码,并对车辆颜色、价格、样式和编码、型号进行记录。 《二手自行车收购台帐》和《二手自行车销售台帐》为公安机关备案的登记凭证,分别由商家和市场开发方保管。保存期限为两年。

  与此同时,除高新区外,成都五城区及区(市)县都设立了一个定点市场,双流设立了两个。企业可以在规划定点市场内的固定门面收售二手自行车,禁止流动收购和销售二手自行车。 

来源:四川新闻网
http://cdwb.newssc.org/system/2007/08/11/010440360.shtml 

责任编辑:风淡些


声明:凡未注明来源浙江自行车网的信息均为转载信息。文章观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快速地传播行业信息,由于时间和精力的关系,未能对转载内容的真实性逐一考证,仅供参考。在采集录入的时候未能及时通知信息版权所有者,谨向你们表示感谢。如果您觉得本站发布的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您的意见。
资源评论
大名:
邮箱:
内容:
验证码:
相关评论
评论需知: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评论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本站保留随时修改本声明条例的权利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资源
  • 成都;电动车九成不能上户,厂商经销商坐立不安 [2007-8-7]
  • 成都:电动自行车违法给予50元处罚 [2007-8-6]
  • 成都:电动自行车测速新仪器昨日参与路面整治 [2007-7-20]
  • 四川成都举行“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自行车嘉年华 [2007-4-2]
  • 成都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九成"掉链子" [2007-1-18]
  • 成都电动车违规最高可罚30元 [2006-11-28]
  • 成都诞生电动车第三责任险 [2006-10-19]
  • 首个“电动车加油站”有望落户成都 [2006-8-10]
  • 成都:原材料大幅涨价影响电动车零售价 [2006-9-18]
  • 成都:电动车航母浮出水面 [200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