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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超标电动车将逐步淘汰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10-1-28 16:27:43 来源:泉州晚报 发表评论

    2010年1月27日,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谢永强在接受《东南早报》专访时表示,将尽快安排电动自行车上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他表示,将考虑给市民一段过渡期,并逐步淘汰。现在泉州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车大部分为超标电动车,如果淘汰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东南早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介绍,《电动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已经于1月1日实施,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则暂缓实施。“目前,泉州市面上的大部分电动车既不是电动自行车,也不是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四不像’产品。”比如,有的电动车有脚踏功能,时速却超标,就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如果要把它们归为电动轻便摩托车也不行,因为它们有的没有转向灯,没有后视镜,没有标识码等。“它们在生产时比照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但却是超标准生产。” 

    谢永强表示,从2000年起,中心市区就禁止摩托车上牌,到2013年,全市除了涉及特种需要的摩托车外,如警用、快递等,将全面取缔摩托车。超标的电动车性能还不如摩托车,对于超标电动车,交警将逐步淘汰,“但因为市区很多人购买,涉及面广,交警考虑给市民一个过渡期。” 

    谢永强还表示,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将尽快予以上牌。“我们将向市政府建议,并根据市政府要求来做,逐步把电动车纳入管理。”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有了“户口”后,就可以建立专门的电动车管理档案。“有了牌,销赃就没那么容易。可以打击电动车盗窃行为。”

责任编辑: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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