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安全技术鉴定。××公司开发试制的××型电动自行车已完成样车试制及小批量试产工作,产品经××检测,整车各项技术参数和主要性能指标均已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省有关部门规定。根据××公司的申请,经我委对企业基本条件审核合格,同意对××型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技术鉴定。
一、鉴定标准依据
1、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2、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572-2005《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条件》
3、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GB3565-1993 自行车 安全要求
GB/T3566-1993 自行车 装配要求
GB/T12472-1991 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QB/T1217-1991 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
QB/T1218-1991 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
QB1714-1993 自行车 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QB1880-1993 自行车 车架
QB/T2184-1995 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
QB2191-1995 自行车反射器
JB/T10262-2001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产品安全技术鉴定的有关规定》
二、鉴定目的、内容
1、审查产品图样及技术资料是否完整、正确、统一、清晰;
2、审查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是否已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和省有关部门规定,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技术性、经济性及环保性进行评定;
3、通过对产品检测报告和技术资料的审核,审查是否具备批量生产的能力,作出对该产品能否进行批量生产的结论;
4、对产品的社会经济效益及市场前景作出分析、评估,对产品的进一步改进、提高提出建议意见。
三、鉴定程序
1、邀请有关专家成立鉴定委员会;
2、听取鉴定技术资料汇报;
3、专家对产品和鉴定资料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鉴定委员会讨论并拟定鉴定意见;
5、表决通过鉴定意见。
四、企业需提供鉴定的技术资料
1、浙江省经信委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鉴定大纲;
2、计划任务书;
3、试制总结报告;
4、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5、质量检测报告(含整车、电机、蓄电池、控制器、充电器);
6、标准化审查报告;
7、投产条件报告(含外配件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8、用户使用报告;
9、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2)废电池回收协议;
10、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及合格证样张;
11、产品相关技术文件(总图、工艺流程图、零部件验收规程);
1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整车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四、鉴定形式
会议鉴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
二0一0年